问题 | 变更抚养权准许的事由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旦抚养权变更得到支持,原先给付的一次性抚养费可以要回,而且可以让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后,一般很难变更抚养权,除非有以下四种法定情节:(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所以离婚后要有法定的事由才可以变更抚养权。在此律师提醒:抚养权的放弃需谨慎,再次要回希望渺茫。除非孩子已经十周岁以上并且表示愿意和一方生活。 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变更抚养权条件有哪些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变更抚养权条件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有哪些 变更抚养权的程序分两种情况:(一)双方协商变更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二)诉讼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法定条件 变更抚养权有这些法定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有哪些条件可以变更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该内容由 冯庆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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