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注销残疾证由本人或亲属持相关证件到当地残联申请,符合条件审查合格后,将会收回残疾证并注销作废。 一、因本人死亡而注销:由亲属携带残疾证和医院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死亡证明书到残联申请注销。 二、因本人康复而注销: 1、残疾人到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出具相关证明。 2、携带残疾证和评定结果证明到残联申请注销。残疾证即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  残疾是经过认定的,如果经过治疗康复回复到正常人的生活状态,你可以申请撤销残疾证。 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向批准残联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批准残联可收回残疾人证,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相关信息;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失踪、死亡残疾人,批准残联应注销其残疾人证。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的认定,以评定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论为准。 残疾证可以取消的,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到指定机构作残疾评定,符合规定审核通过,即可注销残疾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