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以子女名义买房是赠与行为,子女为产权所有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离婚时无权处分该房产,但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与孩子共同居住。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不能随意转让,除非为孩子利益,需提供合法证据。 法律分析 父母以子女名义购买房屋意味着这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予行为。赠予是指赠与人无偿将其享有的财产权利转让给受赠人。不动产在登记后即视为实际交付,赠与关系成立,因此子女是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原则上,该房屋在离婚时不能分割。然而,尽管父母离婚后无权处理该房产,但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与孩子一起生活在房屋中。 父母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不得随意转让,除非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例如生病需要医治或出国留学等。即使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出售或抵押房产,房产部门一般要求提供合法的证据(例如公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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