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赔偿案件审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如下: 1、当事人向当地的受理机关进行申请; 2、受理机关进行审查; 3、受理机关进行处理; 4、进行赔偿。 国家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3、侵犯公民财产权利,按照财产的实际损失赔偿。 国家赔偿的赔偿方式有: 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 2、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公安派出所、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所属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羁押监管场所及其工作人员有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主管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