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敲诈勒索的最佳策略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敲诈勒索罪的刑罚量刑标准和认定该罪的关键特征,包括威胁和要挟的方式、犯罪客体和客观方面的区别等。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在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体方面存在不同。 法律分析 一、敲诈勒索罪刑罚的量刑标准: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符合以下条件,则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刑罚的起点: (1)若达到数额较大起点,或者在两年内曾三次敲诈勒索,则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二、为了正确认定敲诈勒索罪,应当把握本罪的威胁和要挟(即胁迫)的以下特点: (1)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 (2)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 (3)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三、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犯罪主体都是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罪的根本区别在于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的不同: 1、在犯罪客体上,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 2、诈骗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 结语 敲诈勒索罪刑罚的量刑标准以及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是司法实践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对于敲诈勒索罪,其刑罚的起点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而要正确认定敲诈勒索罪,需要把握本罪的威胁和要挟的特点。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在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存在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而后者只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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