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兵合格后可以不去吗 |
释义 | 不可以,成功后需要履行应征义务。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既然你已经征兵报名了,就意味着你有服兵役意愿,只要你能通过体检和政审,就必须按时报到,否则将受到诚信影响,这也是做人的根本。 应征报名只是处于兵役登记的阶段,不是真正的报名,还需要经历体检,体检合格之后还需要接受政治审查,再进行登记才算是入伍了,如果不合格也就必定不会让你去参加入伍了。但是真正的入伍登记后不可以不去,不去是违反《兵役法》的,会面临惩罚,丧失考公务员、出国、升学的资格,还可能被罚款。 目前为止全国参军的名额都是有限的,如果你通过了入伍体检和考核,那么你就等同于占用了一个名额,不去就是浪费了一个名额,即给自己找事做又给军队找麻烦,这也是失信的一种体现。因此只要你收到了入伍通知书,你打退堂鼓想不去,那么你就是成为了一名实实在在的逃兵!部队是一个非常神圣的地方,不能是小时候的游乐场,所以打算报名参军的年轻人一定要考虑清楚,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兴起或者三分钟热度就前往参军地点报名参军,以防之后受到他们的阻止出现什么意外,另外自己要认真考虑,不要等到收到了入伍通知书后,才感到后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七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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