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定义 1、融资租赁: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理解:注意与经营租赁的区别,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两者性质完全不同,融资租赁的目的是取得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而经营租赁的目的仅仅是获得租赁标的物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融资租赁一般以融资额来计算租金,经营性租赁以租赁标的物占用的时间长短来计算租金;融资租入的不动产,在租入方进行会计核算,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不动产,不在租入方核算,而在出租方核算等等。 2、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理解:售后回购本质上属于一种融资交易,回购价大于原价的差额相当于融资费用。 (二)、税目 1、融资租赁服务属于:销售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融资租赁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不动产融资租赁。 2、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销售服务——金融服务——贷款服务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税费计算标准 融资租赁合同一般需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企业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13%,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适用税率9%;融资租赁业务涉及到房产的,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