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简述立案的条件以及立案程序工作三个环节的具体内容 |
释义 | 民事立案条件: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立案条件: 1、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2、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3、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案件不属自身管辖,应移送主管机关。如无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 立案程序:第一,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旁人) 第二,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第三,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第四,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多少、立案的前后以及是否送达到对方等安排开庭时间,不管何时安排时间,都不会超过审理期限,即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院立案后会根据法院的流程安排开庭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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