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律师提供与案件有关的全部事实和证据,包括案件发生地等信息,但需注意不能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律师会见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可以查阅案卷、材料,可以与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保密的谈话,可以向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可以听取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案件的陈述和辩解,可以向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提供与案件有关的全部事实和证据。” 2.《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在承担客户的案件时,应当尊重客户的意愿和权利,不得泄露与客户有关的秘密和其他被法律规定为保密的事项。” 因此,在律师会见期间,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律师提供案件发生地等与案件有关的全部事实和证据,但需注意不能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