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庭构成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民事法庭通常分为民事一庭和民事二庭,民事一庭负责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民事二庭负责审理商事纠纷。民事法庭一般分为原告方、被告方、审判方。原被告方为案件当事人(也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在确权诉讼中还包括对民事法律关系有确认利益的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表人,其人数为1~5人。审判方也就是法庭,分为独任制和合议庭审理制。独任制由一名审判员组成,可以是助理审判员,但不可是人民陪审员。合议庭审理制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其中可包括人民陪审员),分为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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