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
释义 |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判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的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病。这里的“劳动过程”包括从事工作的时间和场所,以及与工作有关的路途和时间。 因此,如果您在上下班途中受伤,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在工作日内; 2. 事故发生的地点在规定的工作场所或者工作路线上; 3. 事故发生的时间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 如果您在上下班途中受伤符合以上三个条件,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您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与工作无关,或者违反了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的,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上下班途中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申报。如果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护理费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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