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吴忠市小额贷款公司终止审批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吴忠市小额贷款公司终止审批条件是什么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设立,已取得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二、吴忠市小额贷款公司终止审批设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的意见》(国发〔2014〕30号) 三、省级人民政府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二)承担不吸收公众资金,限定业务范围、风险外溢性较小的金融活动的监管职责。依法对本地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实施监管,承担相应的风险处置责任。加强对民间借贷、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引导和规范。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节选)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三)……第三款中“小额贷款公司由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等制定统一的监督管理制度和经营管理规则,建立行业协会自律机制,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监督管理”。 【规范性文件】《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五、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规范性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宁政办发〔2016〕105号) 第三十九条自治区金融工作局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组织、协调和规范工作,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及管理办法。 (二)承担全区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撤销、终止及业务范围的审核、日常监督管理及监管评级等工作。 (三)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并对其业务活动及风险状况进行现场及非现场检查。 (四)负责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下同)的任职资格审查工作。 (五)指导设区的市金融办(局)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风险防范及处置等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培训工作。 (七)指导宁夏小额贷款同业协会工作。 (八)其他管理职责。 三、吴忠市小额贷款公司终止审批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冬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00到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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