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委员会起诉物业是否需要业主授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起诉物业需要业主授权。 因为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委员会属于非法人组织,作为业主大会的常设性执行机构,如果业主大会没有授权业主委员会行使诉讼权利,则业主委员会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不享有诉讼权利能力。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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