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房子居住权到期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房子居住权到期怎么处理 房屋居住权到期后,房屋居住权就消灭,房屋所有人可以要求居住人搬出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居住权的相关规定 1.居住权享有占用他人房屋的权利,不涉及买卖、抵押等权利。也就是说,居住权的唯一权利是住在这种不能出售、出租或抵押的财产中。 2.居住权是对他人房屋的权利,而不是对自己房屋的权利。因此,有必要为没有自己所有权的房屋设定居住权。 3.居住权可以通过双方签订合同或业主立遗嘱来确立。但是,它必须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后才能生效。不管你住多久,只要你没有在房管部门登记,居住权就不会生效。 4.设定居住权的期限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可以是5年、10年、15年或永久居住。 5.如果有居住权的房产被出售,居住权不会消失,业主可以继续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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