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提取公积金的详细流程 |
释义 | 1、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需带的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2、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地点在公司帮你缴纳公积金的开户行,提取的具体程序如下: (1)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一、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2、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供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1、2、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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