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华侨如何起诉离婚 |
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13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程序: (1)准备离婚起诉所需要的证据; (2)拟定离婚起诉书或者请律师代写起诉书,带齐离婚诉讼所需要的立案材料去立案; (3)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立案;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如果受理,会出具单据和手续,让你交离婚诉讼费,交费后把单据给法院换票,大多数的银行在法院设置了便民缴费窗口直接交即可;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之后,在法定时间内通知对方领取传票、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通知双方; (7)庭审,离婚诉讼中最关键的环节,如果涉及财产金额大、过错赔偿、子女抚养、调查取证等很多问题,对法院诉讼不熟悉,最好先咨询律师; (8)法院对是否准予离婚,如何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等作出判决,一般都会先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进行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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