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保险如何分割?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与保险的关系,以及离婚时保险的分割方式。保险费是夫妻共同缴纳的属于共同财产,个人缴纳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退保后分割现金可能存在损失,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是一种选择。对于存在隐形财产的情况,划分和解决纠纷需要专业咨询。 法律分析 一、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购买保险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要看购买保险的钱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还是婚前个人无形财产的收入。 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应列入夫妻共同投资的财产。如实婚前个人无形财产利润所得购买的,应属于个人财产。即使受保人是另一方,但是也不应列入共同财产。 二、保险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一)夫妻离婚时有争议的保险主要是人寿保险。人寿保险分为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主要是机车保险。财产保险和机车保险一般是一年一保。而离婚时争议最多的是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是最有价值的,人寿时间长,保险金额大,现金价值大。至于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健康险都是短期的而且数额也比较小。人寿保险还具有储蓄理财等功能。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购买保险离婚时如何分割?人寿保险的现金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请看以下说明: 1、保险费是夫妻共同缴纳的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2、保险费是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属于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如果所缴纳的保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里面出的,分割方式: 1、退保后分割现金缺点退保时候,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对于投保时间比较短的保险,退保的到的现金还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个损失,如果夫妻一方愿意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采用第二种方法。 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根据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由于夫妻离婚后身份关系的消失,使得保险利益不存在,夫妻离婚后不能再为对方投保,双方可以到保险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外一方。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50%或者再其他的财产分割中拿回相当于50%保单现金价值的财务。 如果家庭中存在隐形财产,夫妻离婚时,对隐形财产分割产生的争议最大。隐形财产背后存在着金钱利益。如果隐形财产分割不好,会引来很多不必要的争端,如果有这方面的争议建议咨询,告诉您如何划分,解决纠纷。 结语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购买的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购买保险的资金来源。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购买的,应列入夫妻共同投资的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无形财产利润所得购买的,应属于个人财产,即使受保人是另一方,也不应列入共同财产。离婚时,人身保险如人寿保险是争议最多的,其现金价值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部分。对于保险费的分割方式,可选择退保后分割现金或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如果存在隐形财产,在离婚时的分割中可能会引发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八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入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可以加入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行业协会是保险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六十二条 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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