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菏泽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向卫生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1工作日。 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过程在3工作日之内办结。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办结。如领取许可证件的,可以在窗口申请后选择邮寄。1工作日办结。 二、菏泽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菏泽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