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能是什么 |
释义 |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全县道路和水路运输及航道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2、承担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3、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的检验并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的水路运输行业、港口行业管理、水运统计、水运科研、水运人才的培训和生产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工作; 5、负责编报辖区内水运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可行性前期工作的审查工作; 6、负责辖区内航道及其港航基础设施的管理、养护和建设。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的分类如下: 1、地域分类: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可以按照所辖区域进行分类,比如按照省、市、县、区等进行划分; 2、职责分类:根据执法大队的职责范围,可以将其分为道路、水路、铁路等不同类型的执法大队; 3、任务分类:根据执法任务的性质和目的,可以将执法大队划分为安全生产、交通秩序、环境保护等类型的执法大队; 4、资源分类:根据执法大队所具备的资源和能力,可以划分为综合执法大队、专业执法大队等不同类型; 5、管理分类:根据执法大队的管理层级,可以将其划分为市级、区级、县级等不同级别的执法大队。 综上所述,由于交通技术的发展,如智能交通系统技术、车辆个人化配置技术、精确定位技术以及大数据技术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可以在实施综合执法的同时,运用这些技术进行辅助,提高自身的查处效率,从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安全行车的水平。 【法律依据】: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三条 路政执法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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