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管辖法院在哪里 |
释义 | 一般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对于民间借贷的管辖法院主要是依据《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纠纷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一般被告所在和原告所在的法院均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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