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股东可以有竞业限制规定。股东一般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者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经公司章程或者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