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用途欠条约定借条受损是否有法律效力
释义
    法律分析:借条受损依然有效,可以出示借条的复印件,但是举证人应当给予合理的解释,否则,该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举证人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根据相关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外: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一、合同复印件有哪些法律效力
    合同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不能作为直接有效的证据,需要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原则上复印件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明确列举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项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该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二、合同扫描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扫描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决于具体情况:
    1、如果对方认可扫描件的内容,对扫描件无异议,则合同扫描件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对方不认可扫描件,则必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原件进行核对或通过其他证据证明。
    法律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三、借条原件属于什么证据
    借条原件是属于书面证据、直接证据。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书证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21: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