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人名誉权被侵害,可以寻求哪些救济途径?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名誉权是指被告人享有的保护其名誉的法律权利。如果被告人的名誉权被侵害,可以采取以下救济途径: 1. 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被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 2. 提起刑事诉讼。如果侵权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被告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要求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3. 寻求行政救济。被告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要求行政机关依法执法,保护其名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公民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以诽谤、诬告陷害、侮辱、诽谤性侵害名誉、名誉侵犯等手段,损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该行政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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