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辩护律师在为被告进行辩护时,不一定需要与被害人协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与被害人进行协商,但在某些情况下,与被害人协商可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进行辩护,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聘请辩护人。辩护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代表被告人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调查、取证、质证,进行辩论和发表意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辩护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规定:辩护人应当依法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在法庭上进行思想斗争,争取取得辩护的胜利。 3.《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刑事诉讼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尊重当事人的人权。 4.《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诉讼代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受当事人的委托。 综上所述,刑事辩护是否需要与被害人协商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与被害人协商可以为被告人达到更好的辩护结果。但在被害人不同意或者不理解的情况下,辩护人应该坚决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