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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退诉讼费是什么意思
释义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诉讼费用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会退回的,例如法院发现案件涉及犯罪的,会退还案件的受理费用。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一、起诉的具体流程
    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包括,和被起诉人的名字、地址、出生年月日,籍贯、住所地、联系方式。请求的项目。事实和理由。
    写好起诉状后,收集证据材料。
    来到最近的人民法院起诉。一般都是到法院的立案庭起诉,有工作人员接待。
    来到立案大厅起诉
    工作人员接待,审查你的起诉材料,决定是否受理起诉。
    案件受理后,工作人员会提示你提交证据。然后法院会联系被起诉的人,通知在指定的时间开庭。案件受理后,你要及时咨询有关法律人士,获得专业的指导。一般在政府部门都有法律援助中心,而且援助中心不收费的。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
    1、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破产;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4、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行政赔偿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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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0: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