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人被警察带走了为什么一直不通知家属
释义
    要是行为人因为涉嫌刑事犯罪而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后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其家人。一般情况要求在被抓之后的24小时以内就需要通知其家属,但要是涉嫌特殊犯罪,通知家属可能会对侦查有碍的话,则可以等妨碍侦查的情形不存在之后再通知家属。
    刑事案件的周期是比较长的,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正常是需要五个多月的时间,但有的涉案金额大、案件人数多等情况,也可能会延长处理的,相反案件清晰明了的,也会缩短案件流程上的时间。
    1、第一阶段为侦查阶段,是比较重要的阶段,侦查阶段正常为3个月零7天,其中前30天正常拘留侦查,然后的7天警方向检察院提交申请正式批捕。这前37天有两次取保的机会,第一次取保为前30天,向警方申请取保候审;第二次是30天至37天,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前37天为黄金期。过了这37天之后,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案件就进入了逮捕期,逮捕期为2个月,但是这两个月还有一次取保候审机会,叫做羁押必要性审查;
    2、过了逮捕期就进入了第二阶段,检察院起诉阶段。期限最长1个月,这时候检察院会根据警方提交上来的证据材料,以及案件情况,向法院提交量刑建议;
    3、第三阶段就是法院判决阶段,期限最长1个月。基本参照检察院提交的量刑建议做出判决。所以总共算下来差不多5个多月。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0:2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