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欠条5年了依然是有效的。 欠条超过诉讼时效期后,欠条的内容本身是有效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欠条到法院起诉,但是丧失了胜诉权,可能要承担败诉的风险。债务人主动偿还债务的,不受时间限制。 欠条是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偿还而对债权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欠条反映了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状态的确认,但无法表明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原因。欠条与借条类似,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债权凭证,都能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两者在法律上的区别在于,借条能够证明欠款事实的存在,欠条却不一定因借款而形成。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总的来说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