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户每年需要申报什么 |
释义 | 个体户需要的年报内容: 1、行政许可的取得和变更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进行年报的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方式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个体户要交的税费包括了: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最高减征50%最新的优惠政策。 3.个人所得税 但是根据征收方式的不同,办理途径有所不同: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仍按各地税务局此前规定的方式和渠道办理申报纳税。 2、实行查账征收、非定期定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具体的办理途径有三种: 1、通过各地电子税务局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办理纳税申报; 2、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可采用个人三方协议;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可由被投资单位通过扣缴客户端代为办理申报,并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或银行端查询等方式缴税。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的电子报告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报送的纸质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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