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2020年7月1日起,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且不限次数。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手机等电子消费类产品纳入其中;同时取消了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 一、对离岛免税政策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将政策适用对象的年龄条件调整为年满16周岁。 (二)增加美容及保健器材、餐具及厨房用品、玩具(含童车)等3类免税商品品种。调整后,免税商品品种扩大至21种,具体商品品种详见附件,其中国家规定不符合民航安全要求、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 (三)将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限额调整为人民币8000元,即单价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免税商品,每人每次累计购买金额不得超过8000元,同时适当提高购买免税商品数量范围(详见附件)。 此外,免税限额中如有剩余(或未使用),旅客可在购买1件单价8000元以上商品时调剂使用,相应扣减应缴进境物品进口税的税基,即旅客在以“商品零售价格-剩余免税限额”计价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条件下,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8000元以上的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