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上海所采用的社保缴费基数为9339元/月,上限为28017元/月,下限为4927元/月。其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为10%;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比例为11%。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