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放弃房子,但是属于卖方违约,房主不仅要退回购房者的首付款,还要根据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去赔偿购房者的损失;2、起诉对方,不同意放弃房子,房东又不肯过户,一般是为了涨房价,这时候可以委托律师发律师函或直接起诉对方,可以要求法院去强制执行过户,而且产生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都要对方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