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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协议离婚后一方持协议办理房产过户,另一方不配合签字怎么办
释义
    当事人可以持双方约定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婚后财产进行确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法院判决后,一方仍然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另一方可通过执行程序办理过户。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时充分准备有关双方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或相关材料,在案件审结后要等待案件生效。确认该案生效后再去相关法院执行部门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执行部门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后即可去房管部门进行房屋产权过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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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6: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