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机动车年审过期后发生交通事故的,仍应该根据事故发生时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机动车年审过期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不能因此来判断事故的一的责任,应由公安机关另外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