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理赔时,宫颈癌患者需提供医疗证明、保险单、理赔申请书等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保险人拒不履行给付保险金等义务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宫颈癌患者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完整的医疗证明:包括病历、诊断证明、治疗方案等,证明确诊宫颈癌,保险公司才会认可理赔申请。 2. 保险单:提供保险单原件或者副本,证明持有人已经购买了相关保险。 3. 理赔申请书:填写理赔申请书,详细叙述事故经过和损失程度。 4. 其他证明材料:如已缴纳保费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等。 总之,宫颈癌患者在保险理赔过程中,需要提供详细的医疗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保险公司更快地审核和给出理赔结果,同时避免出现理赔纠纷。若保险公司拒不履行给付保险金等义务,被保险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