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赡养费儿媳有义务吗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儿媳是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但是需要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法定有赡养义务的主体是:有抚养能力的成年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一、爸爸去世爷爷该谁赡养? 爸爸去世爷爷应该是有孙子孙女来负责赡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首先我们来看请求给付赡养费的条件。并非每个老人都需要被赡养的,只有在符合了法律规定上的这些情况时,才可以有被赡养的一个权利。而在我们的生活时间当中,如果有以下的这些情况之一的话,那么就可以请求给付赡养费: 第一,丧失了劳动能力的。 第二,没有经济收入的。 第三,收入并不足以来维持当地的一个基本生活水平的。没有劳动能力的或者是生活困难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来起诉,要求自己的子女来履行他们应该履行的赡养义务。 二、孙子孙女有无赡养义务 孙子孙女有赡养义务,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规定了,当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时候,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所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需要赡养的时候,孙子女也是有赡养义务的。 三、赡养条件有哪些 1、被赡养人(祖父母、外祖父母)需要赡养 被赡养人需要赡养是首要条件,如不需要赡养,就没有强调此义务的必要。 2、被赡养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无力赡养 “子女已经死亡”、“子女无力赡养”是指——被赡养人,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死亡或均不具有赡养能力。只要有子女在世或有子女具备赡养能力,祖孙之间就不发生赡养义务关系。 不具有赡养能力,可能是完全不具有,也可能是部分不具有。如,有的是具有赡养行为能力,但缺乏赡养的经济条件;有的是具有赡养的经济条件,但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能力。在这种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失去什么方面的赡养条件,孙子女、外孙子女就会在什么方面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发生赡养义务关系。 3、赡养人(孙子女、外孙子女)是有负担能力的成年人 实际上是两点要求:一是已经成年,二是有负担能力。如果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成年,或者虽成年但确实不具有负担能力。当然就不可能产生祖孙间的赡养权利义务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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