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管物损坏若因保管人不当而导致,保管人需承担责任。法律规定,在保管期内,若由保管人疏忽导致保管物损毁或丧失,保管人应赔偿。但如无偿保管人能证明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保管物受损如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需保管人承担责任。法律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导致保管物毁损或灭失,保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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