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高空抛物行为的实施人;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高楼抛掷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