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察建议书的适用范围如下: 1、要求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停止正在或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公民权益的行为时; 2、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已经给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造成损失,要求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时; 3、要求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纠正其不正确的决定、命令时; 4、确认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有违纪行为,须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建议给予政纪处分时; 5、确认被监察的个人有严重违纪行为,须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建议暂停其行使职权时; 6、进行例行检查、专项检查、专题调查中,确认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由于工作失误,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限期改进时; 7、对于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政绩突出的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建议对其表彰、奖励时; 8、对于控告、检举违纪行为有功人员,建议对其表彰、奖励时使用办法。 监察建议书包括的内容材料如下: 1、监察机关的监督调查情况; 2、监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3、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的整改建议、要求和期限; 4、向监察机关反馈整改情况的要求; 5、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或者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撤销案件。 综上所述,依规依纪依法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规范自身建设、堵塞制度及管理漏洞、实现标本兼治的重要监督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三条 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根据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监察官制度,依法确定监察官的等级设置、任免、考评和晋升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