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确认婚姻无效必须去法院。 1、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的成立要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2、申请婚姻无效必须去法院。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婚姻有效,则允许原告撤诉。 3、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婚姻关系无效失去了哪些权益 婚姻关系无效失去了以下权益: 1、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适用于当事人所生的子女。 根据相关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无效婚姻中得疾病婚该怎么办 无效婚姻中已经没有疾病婚的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重婚、未到法定年龄结婚、当事人和对方之间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