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离婚时必须去民政局办结婚证吗 |
释义 | 法院判离婚的,不需要再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因为离婚判决书就相当于离婚证。当事人一方如果想要再婚的,办理结婚手续时需要带着离婚判决书去作为自己的无配偶证明。 一、结婚证要领的证明怎么写 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 不需要单身证明,而且民政部门已经取消了单身证明的开具。如果当事人是再婚,需要出具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丧偶的需要出具原来配偶的死亡证明。 二、复婚需要什么手续? 复婚需要手续如下: 1、户口簿和身份证; 2、没有配偶,也没有和对方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3、三张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的两寸彩色照片; 4、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 再婚手续类似于初婚登记手续,但需要携带双方的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或离婚调解书。在办理再婚登记时,民政局在办理复婚时,会回收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为双方出具新的结婚证。 三、三婚离婚证能带几次 三婚登记不需要拿两次的离婚证。只需要出示第二次的离婚证就可以,因为第一次离婚证在复婚或再婚时已经被认定作废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需要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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