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子驾车撞死行人,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 |
释义 | 交通肇事需追究刑事责任,无论民事赔偿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损失,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逃逸或有特别恶劣情节者可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者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是需要坐牢的。肇事撞死人触犯的是刑法,侵犯的不只是受害人的利益,还有公众利益。撞死人无论民事赔偿多少,刑事责任都是要追究的,不过在量刑上,每个案件具体案情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拓展延伸 男子驾车撞死行人,司法是否应予以从轻处罚? 在男子驾车撞死行人的案件中,司法是否应予以从轻处罚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问题。首先,需要考虑男子的主观故意和过失程度,以及其对事故的后果是否负有一定的责任。其次,还需要考虑男子的前科记录、社会影响力以及是否有悔过表现等因素。此外,还需综合考虑社会舆论、公众的期望以及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等因素。综上所述,司法应在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下,依法公正地判决,并综合各种因素决定是否予以从轻处罚。 结语 司法应在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下,依法公正地判决,并综合各种因素决定是否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刑罚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的,包括主观故意和过失程度、责任承担程度、前科记录、社会影响力以及是否有悔过表现等。因此,在男子撞死行人的案件中,司法应全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〇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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