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相片一张。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