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诉讼纠纷 |
释义 |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例主要包括因意向金或定金的处理争议产生的纠纷;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房屋情况等真实信息导致的纠纷;房价变动影响过户手续及时办理的纠纷;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产生的纠纷;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共有人提起诉讼的纠纷;过户登记房屋交付延迟导致的纠纷等。 一、没过户的房屋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购买二手房一般很容易出现纠纷,有时候即使是付完了款项,也入住了房屋,但由于没有及时的过户,就可能造成很大的风险问题。风险一:一房二卖。从买房到等待过户的过程中有很长一段时间,这其中容易出现的风险就是一房多卖。根据法律规定,在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并不是谁的合同先签订房屋就归谁所有,谁先占有房屋就归谁所有,而是过户到手才算是谁的。风险二:卖家违约风险。过户不及时的房屋产权归原业主,容易受房价变动影响,导致合同毁约。卖方利润驱动,负面交易,不与购房者和中介机构合作,拖延处理网络签字,转账等过程,原业主可能宁可赔违约金也不办理过户,业主赔偿的违约金远不足房价的涨幅,那损失非常大。如果房价下跌过多,买家也会有想法,宁可放弃购房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也不愿意继续履约。风险三:房子被查封。在合同存续期间,如果卖家有经济问题或存在债务问题,不排除他会拿着房屋的产权证去抵押贷款的可能。如果到了约定过户的时间,贷款仍然没有还清,房屋还在抵押,就无法过户。在此期间,如果业主因经济纠纷导致房产被查封,同时,一旦卖家因其他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可查封该房产,到时该房产将避免不了被拍卖的风险。风险四:产权人死亡。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之后,如果卖家过世,就必须要先办理房屋继承登记,再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在此过程中,不排除有的继承人坐地起价,买家不得不忍受额外的支出以及烦琐的公证、过户手续。 二、买房用别人的名字贷款的问题是什么 1、房屋产权以产权证为准,用他人名义贷款买房涉及到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登记发证制度”规定及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产权的归属应以产权证为准,房屋产权登记在名义产权人名下。 2、用他人名义贷款买房还有名义产权人反悔的风险。一旦名义产权人反悔,如果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 此外,在名义产权人领取房产证之后,至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出资人之前,如果名义产权人对他人负有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或存在离婚纠纷,则房产很有可能被查封或拍卖,或者名义产权人发生意外,可能导致继承纠纷的产生。在这种情况下,出资人很难得到房屋,而可能只有要求返还房价款、违约金,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取得房产。 还有一种情况,即使名义产权人不存在任何违约及有违诚信的行为,那么将名义产权人名下的房屋转移登记到真正的产权人名下也要负担相应的税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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