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能否贴印花税 |
释义 | 一、个人出租房屋合同是否需要交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规定,自2008年3月3日起,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由此可知,个人出租房屋合同是不需要交纳印花税的。 二、单位、个人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是否需要交纳印花税 单位、个人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用于生产经营或既有生活居住也有生产经营的,都应按规定贴花。 因此,单位与个人签订的租房合同,如用于住宿用途的,立合同的双方都暂免征收印花税。而如果是用于生产经营或生活经营均有的就应该按规定交纳印花税。 三、印花税的交纳标准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1‰(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纳税人为立合同人。 四、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贴印花税? 1、贴花法。 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与凭证交接在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 2、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 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对已办理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印花税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适用于偶然发生且税务机关未核定税种进行的纳税申报)”中进行申报。 3、按期汇总缴纳法。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4、代扣代缴法。 依据印花税方面的规定,缴纳印花税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采用该种方法的,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选择印花税进行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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