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2016年结婚人数开始下降至1142.8万对,2017年降至1063.1万对。2018年虽然继续保持在1000万对以上,但到2019年,就跌破了1000万大关,2020年中国登记结婚对数持续下降。据民政部数据,初步统计,2021年上半年全国结婚登记416.6万对,比上年同期增加28.7万对。近几年,离婚登记人数持续增加,2016年民政部门登记离婚348.6万对,2020年民政部门登记离婚373.3万对。据民政部数据,初步统计,2021年上半年登记离婚96.6万对,比上年同期减少62.9万对。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