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名股东在公司法中受到哪些规定?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中隐名股东的权益保护。如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发生投资权益归属争议,法院应认定约定有效,支持实际出资人主张权利。但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要求变更股东等事项,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 关于隐名股东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拓展延伸 隐名股东的身份保护及法律责任:公司法中的规定与实践 隐名股东的身份保护及法律责任是公司法中一个重要的议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隐名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但不在公司登记册上公开登记身份的股东。在保护隐名股东的身份方面,公司法规定了严格的保密措施,要求公司不得泄露隐名股东的身份信息。同时,公司法也规定了隐名股东在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法律责任方面的限制。隐名股东享有股东权益,但在行使权利时可能需要通过代理人或受托人进行,以维护其身份的保密性。而在法律责任方面,隐名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如存在违法行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公司法中的规定旨在平衡隐名股东的身份保护和法律责任之间的关系,保障公司治理的公正与透明。 结语 隐名股东的身份保护及法律责任是公司法中的重要议题。根据公司法规定,隐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但身份不公开登记于公司册上。为保护其身份,公司法规定了保密措施,禁止泄露隐名股东信息。同时,公司法也限制了隐名股东行使权益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隐名股东享有股东权益,但需通过代理人或受托人行使权利,以保护其身份。如隐名股东在公司经营中违法行为,仍需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公司法旨在平衡隐名股东身份保护与法律责任,确保公司治理公正透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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