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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
释义
    加班工资基数可以结合签署的劳动合同之中约定的工资计算,对于没有签署合同、没有与劳动者有任何约定的情形,加班工资基数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计算加班工资的方法:
    1、日常加班工资的计算:(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乘小时工资乘150%;
    2、双休日不补休的加班工资:日工资乘200%(周末加班工资按2倍计算);
    3、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乘300%(法定假日按3倍计算)。
    综上所述,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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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7: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