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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赠与过户手续怎么办
释义
    一、房产赠与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一)签约。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签订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如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二)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办理房地产赠与公证。
    (三)申请登记。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赠与房地产和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办理赠与登记。在书面申请中,赠与人要说明赠与房地产的原因,受赠人要说明与赠与人的关系,表明确系无偿赠与。所接受的赠与无买卖关系和其他经济上的交换条件。
    (四)提供证件。房地产赠与双方当事人,在提交赠与申请的同时要提交以下证件:
    1、拟赠房地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2、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地产赠与协议(合同)书;
    3、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
    4、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
    5、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
    (五)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对表中有关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六)审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查房地产赠与双方当事人交验的证件,进行产权及房屋状况的实际调查。
    (七)批准过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的过户,向受赠人核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件。
    二、房产的赠与和过户有什么区别吗
    房产的赠与和过户的区别有:房产赠与是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房产过户是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并办理产权变更的行为。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赠房协议,所赠与的房产自办理过户登记时所有权发生转移。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三、房产赠与必须过户才有效吗
    赠与房屋的,一定要办理过户登记,房屋赠与行为才发生法律效力,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不影响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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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