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赠与合同过后如何过户 赠与合同 过后的过户:赠与合同生效后,受赠人就可以持赠与合同、赠与财物权属证明等材料,办理过户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六百五十七条 【 赠与合同定义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赠与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生效的要件有: 1.赠与的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 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比如为了逃避债务把财产赠与给他人,此事即使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也无效。 2.必须是基于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赠与行为必须是赠与人自身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非出现受他人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自由时作出的。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