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生产者不用为产品缺陷担责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用为产品缺陷承担责任。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3、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4、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四条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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